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其债权人在3年内未向原投资人提出偿债请求的,原投资人的偿还责任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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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库问题◆】:[判断题]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其债权人在3年内未向原投资人提出偿债请求的,原投资人的偿还责任消灭。()
A.正确
B.错误

【◆参考答案◆】:正确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要求的,该责任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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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题库问题◆】:[单选] 甲公司欠乙公司300万元货款。后甲公司将部分优良资产分享出去另成立丙公司,甲、丙公司在分立协议中约定,该笔债务由甲、丙公司按3:7比例分担,但甲、丙公司未与乙公司达成债务清偿协议。债务到期后,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清偿300万元,遭到拒绝。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笔债务清偿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乙公司只能向甲公司主张清偿
B.乙公司只能向丙公司主张清偿
C.应当由甲、丙公司按连带责任方式向乙公司清偿
D.应当由甲、丙公司按分立协议约定的比例向乙公司清偿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甲、丙公司未与债权人乙公司达成债务清偿协议,故对该笔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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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题库问题◆】:[判断题] 行为人利用对方当事人的急迫需要或危难境地,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违背真实意识订立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A.正确
B.错误

【◆参考答案◆】:正确

【◆答案解析◆】:阿瞬 行为人利用对方当事人的急迫需要或危难境地,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违背真实意识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或可变更合同。 因此,本题表述错误。 Tips:同学们要注意区分,乘人之危所为的单方民事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而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不论是否损害国家利益,一律属于可撤销或可变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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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题库问题◆】:[单选]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票据伪造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票据伪造是指无权更改票据的人变更票据金额的行为
B.被伪造人应向善意且支付了对价的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C.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
D.伪造人因未在票据上以自己的名义签章,故不承担票据责任之外的民事责任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 选项A:票据的变造,是指“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对票据上“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变更的行为;票据的伪造是指假冒他人名义或虚构他人的名义而进行的票据行为,包括票据的伪造和票据上签章的伪造。 选项B:持票人即使是善意取得,对“被伪造人”也不能行使票据权利; 选项D:由于“伪造人”没有以自己的名义“在票据上”签章,因此不承担“票据责任”。但是,如果伪造人的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所以,本题的正确选项是C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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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题库问题◆】:[单选] 2012年10月8日,甲厂向乙厂发函称其可提供X型号设备,请乙厂报价。10月10日乙厂复函表示愿以5万元购买一台,甲厂10月12日复函称每台价格6万元,10月30日前回复有效。乙厂于10月19日复函称愿以5.5万元购买一台,甲厂收到后未作回复。后乙厂反悔,于10月26日发函称同意甲厂当初6万元的报价。下列关于双方往来函件法律性质的表述中,不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甲厂10月8日的发函为要约邀请
B.乙厂10月10日的复函为要约
C.甲厂10月12日的复函为新要约
D.乙厂10月26日的发函为承诺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Linda :(1)甲厂10月8日的发函中无价格,内容不具体、确定,属于要约邀请;(2)乙厂10月10日的复函,明确了价格使得内容具体、确定,构成要约;(3)甲厂10月12日的复函对乙厂10月10日的要约价格进行了修改(实质性变更),构成新要约;(4)乙厂10月19日的复函,对甲厂10月12日的要约价格进行了修改,构成新要约,甲厂10月12日的要约失效;(5)由于甲厂10月12日的要约已经失效,乙厂10月26日的发函也就不能构成承诺;(6)乙厂10月26日的发函应视为新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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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题库问题◆】:[单选] 某服装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2月,销售服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200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120万元;将外购的布料用于集体福利,该布料购进价20万元,同类布料不含税销售价为30万元。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服装厂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为()万元。
A.46.5
B.49.9
C.51.6
D.54.4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 该服装厂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200+120)/(1+17%)×17%=4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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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题库问题◆】:[单选]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委托代理终止的法定情形是( )。
A.代理期间届满
B.代理人辞去委托
C.被代理人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D.被代理人撤销委托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 委托代理终止的法定情形:(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选项A);(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选项BD);(3)代理人死亡;(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5)作为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法人终止。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终止的法定情形:(1)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民事行为能力(选项C 错误);(2)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4)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指定单位取消指定;(5)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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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题库问题◆】:[单选]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的是()。
A.租金所得
B.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C.动产转让所得
D.销售货物所得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阿瞬 选项A,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或者个人住所地)确定; 选项B,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选项C,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选项D,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综上,本题应选A。Tips:根据规定,所得来源的确定为:(1)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2)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3)转让财产所得 ①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 ②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③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5)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或者个人住所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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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题库问题◆】:[单选] 某制造企业2014年取得商品销售收入3000万元,出租设备租金收入200万元,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18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在计算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万元。
A.10.8
B.15
C.16
D.18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 (1)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限额时,销售(营业)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视同销售收入等; (2)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本题中,销售(营业)收入=3000+200=3200(万元),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18×60%=10.8(万元),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2=3200×5‰=16(万元), 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1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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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题库问题◆】:[单选] 某食品加工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从农民手中收购大豆一批用于加工豆油,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买价20万元,该批大豆在运输途中发生了2%的合理损耗。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食品加工厂就上述业务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万元。
A.2.58
B.3.67
C.2.6
D.3.4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阿瞬 购进农产品,应按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的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运输途中发生了2%的合理损耗并非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其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因此,本题中该食品加工厂就上述业务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20×13%=2.6(万元)。 综上,本题应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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