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周某在腾飞公司的职责是研发电脑鼠标。根据专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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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库问题◆】:[单选] 工程师周某在腾飞公司的职责是研发电脑鼠标。根据专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周某利用业余时间研发的新鼠标的专利申请权属于腾飞公司
B.如周某没有利用腾飞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研发出新鼠标,其专利申请权属于周某
C.周某主要利用了腾飞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研发出新手机,其专利申请权属于周某
D.如周某辞职后到迅腾公司,1年内研发出新鼠标,其专利申请权属于周某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阿瞬 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在本职工作中(无论是否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无论是否利用了自己的业余时间)作出的发明创造(新鼠标),属于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 选项C错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新型手机),单位与发明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未约定的,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 选项D错误,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 综上,本题应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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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题库问题◆】:[多选]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汇票背书行为无效的有()。
A.附有条件的背书
B.只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进行转让的背书
C.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2人以上的背书
D.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其后手又进行背书转让的

【◆参考答案◆】: B C

【◆答案解析◆】:(1)选项A: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但不影响背书行为本身的效力;(2)选项BC: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2人以上的背书无效;(3)选项D: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该背书有效,但原背书人对其直接被背书人以后通过背书方式取得汇票的一切当事人,不负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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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题库问题◆】:[问答题,材料题,分析] 计算财务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 年度取得销售收入8800 万元,销售成本为5000 万元,会计利润为845 万元,2012 年,甲企业其他相关财务资料如下:(1)在管理费用中,发生业务招待费140 万元,新产品的研究开发费用280 万元(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2)在销售费用中,发生广告费700 万元,业务宣传费140 万元。(3)发生财务费用900 万元,其中支付给与其有业务往来的客户借款利息700 万元,年利率为7%,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6%。(4)营业外支出中,列支通过减灾委员会向遭受自然灾害的地区的捐款50 万元,支付给客户的违约金10 万元。(5)已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实发工资总额500 万元,并实际列支职工福利费105 万元,上缴工会经费10 万元并取得(工会经费专用拨缴款收据),职工教育经费支出20 万元。已知:甲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参考答案◆】:财务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00-700/7%×6%=100(万元)

【◆答案解析◆】: 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部分准予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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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题库问题◆】:[多选]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票据债务人可以拒绝履行义务,行使票据抗辩权的有()。
A.票据上没有记载付款地
B.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交付的货物有严重的质量问题
C.票据金额的中文大写与数码记载的内容不一致
D.背书不连续

【◆参考答案◆】:B C D

【◆答案解析◆】:阿瞬 选项A,付款地属于“相对应记载事项”,未记载付款地的,并不影响票据的效力,票据债务人不能进行抗辩。 选项B,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 选项C,票据金额的中文大写与数码记载不一致,票据无效,属于“对物抗辩”的情形; 选项D,背书不连续属于“对物抗辩”的情形。 综上,本题应选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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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题库问题◆】:[多选] 根据《预算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地方政府债务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一般债务通过发行一般债券融资,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B.专项债务通过发行专项债券融资,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C.政府债务既可以通过政府及其部门举债,也可以通过企事业单位等举债
D.地方政府对其举借的债务若无力偿还,中央政府应实行救助

【◆参考答案◆】:A B

【◆答案解析◆】:阿瞬 选项AB正确,地方政府债务分为一般债务、专项债务两类,分类纳入预算管理。一般债务通过发行一般债券融资,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专项债务通过发行专项债券融资,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选项C错误,政府债务只能通过政府及其部门举债,不得通过企事业单位等举债; 选项D错误,地方政府对其举债的债务负有偿还责任,中央政府实行不救助原则。 综上,本题应选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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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题库问题◆】:[问答题,材料题,分析] 甲是否有权要求扣除维修费用?简要说明理由。2016年4月,甲租用乙的一间平房经营日用品,双方约定,租用期为3年,每年租金为6 000元;每半年结算一次租金。双方未就维修义务的承担作出约定。 2016年7月,由于当地连日降雨,致使该租赁房屋承重墙下沉并出现了3厘米宽的裂缝,房屋有倒塌的危险。甲要求乙维修,乙未答复。甲无奈自己请来建筑队,对房屋进行加固维修,共花费人民币1 260元。但房屋倒塌危险仍未消除。当年10月,甲与乙结算当期的房租时,要求扣除其花费的维修费用并提出解除合同,乙不同意,甲随后搬离该房屋。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合同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参考答案◆】:甲有权扣除维修费用。根据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本题中,房屋出现倒塌危险的,甲要求乙维修,乙未答复,甲可以自行请人维修,但维修费用应由乙承担,因此,甲有权要求扣除维修费用。

【◆答案解析◆】:阿瞬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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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题库问题◆】:[问答题,材料题,分析] 计算甲酒厂销售白酒的销项税额。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2015年6月发生下列经营业务:(1)外购一批小麦作为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100万元、增值税额13万元;支付给运输该批小麦的乙运输公司运费8万元,取得普通发票。(2)外购一批高粱作为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200万元、增值税额26万元。因管理不善,购进的高粱当月发生霉变,霉变部分占购进部分的10%。(3)向农民收购一批荞麦作为原材料,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买价40万元,委托丙运输公司运输,取得的丙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3万元。(4)外购生产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250万元。(5)向某商贸企业销售粮食白酒一批,取得含税销售额585万元。(6)提供技术转让,取得收入10万元。已知:甲酒厂当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在有效期内均经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参考答案◆】:甲酒厂销售白酒的销项税额=585÷(1+17%)×17%=85(万元)

【◆答案解析◆】:阿瞬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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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题库问题◆】:[判断题] 甲于11月2日向乙发出签订合同的要约,乙于11月13日承诺同意,甲、乙双方在11月18日签订合同,合同中约定该合同于12月24日生效。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合同的生效时间是12月24日。()
A.正确
B.错误

【◆参考答案◆】:正确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该合同属于附生效期限的合同,合同的“生效时间”为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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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题库问题◆】:[判断题]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
A.正确
B.错误

【◆参考答案◆】:正确

【◆答案解析◆】: 根据规定,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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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题库问题◆】:[判断题] 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A.正确
B.错误

【◆参考答案◆】:正确

【◆答案解析◆】:阿瞬 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因此,本题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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